以普通地级代理6县市2城区为例

1、招商收入:6个县市×2家经销店/县市=12家经销店;
       2个城区×2家经销店/城区=4家经销店;   
       16家经销店×1万元合同履约金/家=16万元

2、供货收入:16家经销店×800元货款/家/天=12800元/天;
       12800元/天×16.7%的毛利润=2138元/天;
       2138元/天×365天=78.03万元;
       年毛收益为:16万元+78.03万元=94.03万元。

注: 未计人工、仓储等运营费用及其它开支, 仅供参考,因区位而异 。